| 索 引 號 | 014289132/2022-00335 | ||
| 發(fā)布機構 | 灌云縣行政審批局 | 發(fā)文日期 | 2022-06-06 |
| 標 題 | 關于灌云縣楊集鎮(zhèn)天然氣利用工程核準的批復 | ||
| 文 號 | 灌行審服〔2022〕13號 | 主 題 詞 | 綜合政務/其他 |
| 內容概述 | 無 | ||
| 時 效 | 有效 | ||
信息來源:灌云縣行政審批局 時間:2022-06-06 09:39[ 大 中 小 ] 瀏覽次數(shù): [ 打印 ] [ 關閉 ] [ 收藏 ]
關于灌云縣楊集鎮(zhèn)天然氣利用工程核準
的批復
連云港通裕天然氣有限公司:
你單位關于《灌云縣楊集鎮(zhèn)天然氣利用工程的請示》及相關材料已收悉。經(jīng)研究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、根據(jù)你單位上報的材料,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灌云縣楊集鎮(zhèn)天然氣利用工程。
項目代碼:2205-320723-89-01-624107。
二、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灌云縣楊集鎮(zhèn)通榆村境內。
三、項目總用地面積1568平方米,擬建設一座30萬立方米/d天然氣撬裝無人值守高中壓調壓站,每小時2萬立方米,站內供電系統(tǒng)1套,SCADA系統(tǒng)1套,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1套,城鎮(zhèn)燃氣高壓管道0.70公里,中壓供氣管網(wǎng)28.11公里。
四、項目總投資3421.8萬元,全部資金由建設單位自籌。
五、根據(jù)《招標投標法》和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(guī)定》(國務院2018年第16號令)等規(guī)定,請根據(jù)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(guī)開展招標工作。
六、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,自發(fā)布之日起計算。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,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。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,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,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。
2022年5月19日
灌云縣行政審批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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